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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本解决教职工住房难问题

1998-01-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本报记者 郑晋鸣、江苏教育报记者 和边)江苏省自1995年以来共投入资金32.6亿元,新建教师住房466.37万平方米,使城镇中小学教师人均住房面积达10.35平方米,省属高校达8.0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70%。全省基本解决了教职工中原有无房户和拥挤户的住房难问题。

教师住房问题曾是江苏的老大难问题。据统计,1992年,扬州市市区教师人均住房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有371户,无房户有296户;常州市5439名市区中小学教师中,住房成套率仅有49%。有数字表明,1994年江苏全省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中,住房特困户有19470户,无房户有15766户。

江苏省委、省政府把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省委书记陈焕友、省长郑斯林亲自抓教职工住房建设,对有关优惠政策和重大事项亲自负责,一抓到底。省政府成立了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顾浩任组长。

时间就是金钱。为确保教职工住房尽快解决,在全省第一次教职工住房建设大会上,省政府提出1996年底基本解决教师中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使教师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住房成套率超过当地居民住房的平均水平,省政府还明确规定,教职工住房建设享受国家安居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并把教职工住房建设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

为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职工住房建设,江苏省在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设立了贫困地区教职工住房建设补助专款。1994年以来,省级财政补助贫困地区教职工住房款达4000万元。省政府还允许这些地区出台适合本地教职工住房建设的各种优惠政策,他们坚定地说:“宁可少上一两个项目,也要把教师住房问题解决好。”

江苏省还改革投资体制,盘活教师住房资金。从1992年起,全省所有学校与社会同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3年又开始按房改政策出售教职工现住公房,到1996年全省教职工个人筹资部分已占总投资的60%,使江苏省走出资金短缺的困境,初步形成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

全省各有关部门既职责明确,又密切配合。省计经委制定年度基建投资计划时向教职工住房建设倾斜,对项目审批随到随办;省建委从工程设计到组织施工等,都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去年国家对非农用地的征用实行冻结,但省国土局对教职工住房建设用地一律执行安居工程的用地政策,积极给予支持。

提起教师住房,江苏省东海县白塔中学的教职工不会忘记他们的住房是乡亲们拣来一砖一瓦、捐出省吃俭用的钱盖起来的。这在江苏的每个县都能举出无数这样的例子来。

“栽得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留得凤凰在。”江苏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领导更深知这句话的含义。苏北的阜宁县是一个拥有108万人口、1995年才脱贫的穷县,县委一班人提出:“谁不支持教师新村建设,我们就对谁亮黄牌。”该县尽管财力困难,仍然决定对教师新村的每户教师补助5000-10000元,全县1996、1997两年来多渠道投入5400万元,建成教职工住房9.4万平方米,近千名教师搬进了新居。

盐都县义丰镇为保证教职工住房工程尽快上马,镇政府决定停建政府机关住宅楼。机关同志们说:“我们的住房条件虽差,亟待解决,但比不上教师的急。”

“要用一流的住房稳定一流的教师,用一流的教师发展一流的教育,用一流的教育支撑和繁荣江苏一流的经济。”这是江苏人对教育的远见卓识。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规划,到2000年,江苏教师住房水平要达到家庭人均居住面积11平方米,每个教师家庭都有一处成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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